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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航天投资董事长殴打他人被刑拘,律师:涉嫌故意伤害罪,最高可能判刑三年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国政
    2021-07-07 09:26:42   转载

    航天投资董事长殴打他人被刑拘,律师:涉嫌故意伤害罪,最高可能判刑三年


    九派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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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月5日,朝阳公安分局对张陶依法刑事拘留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。

    朝阳公安分局通报称,2021年6月12日12时许,王某年(男,54岁)到朝阳公安分局奥运村派出所报案,称6月6日其和吴某蓉(女,85岁)在朝阳区某小区被他人殴打。当日警方依法受理案件。

    经公安机关查实:6月6日19时许,张某与王某年、吴某蓉等人在某餐厅共同就餐,期间张某、王某年酒后发生口角。

    22时许,张某和其同事分别将吴某蓉、王某年送往位于朝阳区的某小区。22时40分许,张某和王某年再次发生口角,后在王某年住所单元楼道和电梯内,张某多次踢踹殴打王某年。期间,吴某蓉在劝阻过程中因被张某拉拽、碰撞,两次倒地。

    23时18分许,张某被同事劝开,王某年、吴某蓉上楼回家。后吴某蓉因身体不适拨打120,张某陪同吴某蓉前往医院诊治,王某年在家休息。

    通报称,鉴于本案中王某年先后于6月11日、6月14日到两家三甲医院就诊,医院就其肋骨损伤情况诊断结论存在差异。根据伤情鉴定有关规定,应当依据肌体损伤及修复的临床情况进行影像学复检,在客观依据充分、伤情明确后方能出具正式鉴定意见。

    同时,案发后吴某蓉一直住院治疗,无法进行复查及提供完整病历材料,须待其出院后提交相关病历材料并复检,才能进行正式伤情鉴定。

    据此,警方持续与相关医院、司法鉴定机构会商,跟进伤情鉴定进展。根据身体恢复情况,7月5日,王某年到医院复诊,复诊结果经专家会商后,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了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。

    前一天,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亦曾对事件予以说明,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张陶同志酒后打人事件发生以来,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高度重视,作出对张陶同志即日起暂停履职、配合调查的决定。

    在接受武汉晨报记者采访时,北京盈科(合肥)律师事务所邓国敏律师表示,北京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对张陶刑事拘留,这说明他涉嫌故意伤害罪。

    本案受害人系6月12日报案,7月5日公安才对张陶实施刑拘,主要原因是两家三甲医院对被害人王院士的伤情鉴定结论存在差异,经7月5日复诊后,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了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。

    根据《人体损害程度鉴定标准》,伤情达到二级轻伤,即可构成刑事犯罪,应予立案追诉。

    另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本案中,张陶殴打致人轻伤的处罚可能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    另根据《刑诉法》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,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真诚悔罪,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、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,被害人自愿和解的,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:因民间纠纷引起,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、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,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。

    因此,在故意伤害类案件中,能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或达成刑事和解对于定罪量刑很重要。

    然而,不论最终张陶是被判刑了还是后续因为赔偿到位、双方达成和解,检察院据此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是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,张陶作为公职人员都可能会受到撤职或是开除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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